規(guī)范解讀:應急疏散照明不得利用切電的方式點亮!8月1日實施!
發(fā)布日期:2020-8-6 瀏覽次數(shù):1383
升級為國家標準的《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其中第13.4.6條對應急疏散照明的控制方式提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疏散照明應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手動、自動控制。不得利用切斷消防電源的方式直接強啟疏散照明燈。(強制性條款)
一直以來,在實際工程中應急疏散照明很多都是通過切電的方式直接點亮,尤其是雙頭應急燈,甚至與“切非消防電源”混為一談,本規(guī)定出臺后徹底否決了這樣的控制方式。
另外對于什么建筑的消火栓處需要設置消火栓按鈕也作出了具體的規(guī)定:
即設置消防控制室的相關建筑消火栓旁應設置消火栓按鈕,換言之,按規(guī)范無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建筑也就無需設置消火栓按鈕。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本規(guī)范適用范圍為民用建筑,至于工業(yè)建筑(廠房、倉庫)并不在該規(guī)范之內。
條文說明:
來源:消防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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